本招标项目已由 / 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武汉市城市防洪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1项目名称:多波束水下测量设备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KCFY(2024)01
1.3项目概况:基于勘测项目现阶段生产需求及为后续业务拓展提供仪器设备保障,现拟采购多波束水下测量设备一套。
1.4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多波束测深仪、无人船以及数据处理软件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要求》。
1.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6最高限价:人民币98万元(含税)。
1.7服务期限:满足招标人供货及售后要求。
2.1 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的所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2.3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5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2.6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7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7.1 投标人为厂商或取得厂商销售授权的经销商。
3.1获取时间:2024年05月29日至2024年05月31日,每日08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武汉市汉阳区梅林东路 19 号华发四季二期写字楼21层,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获取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3.3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 / 元,售后不退。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06日09时30分,地点为武汉市汉阳区梅林东路 19 号华发四季二期写字楼21层会议室。
4.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 “武汉生态环境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报价要求:投标人报价应包含总报价及各分项报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成本、税金、利润等所有费用。
招标人:武汉市城市防洪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段颖
电话:15387117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