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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小编为大家解读了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重点中的第一个重点,许多党员干部员工表示受益匪浅。今天小编将对第二个重点进行解读,欢迎全体党员干部员工继续学习。
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重点解读(二)
领导干部之间违规相互吃请、“组团吃喝”,搞“小圈子”、相互请托办事、说情打招呼等问题
主要表现
领导干部之间组织饭局拉关系、搞“小圈子”,以老乡会、战友会、校友会、球友会、牌友会以及红白喜事、年夜饭、联络感情、协调工作等名义组织或参加饭局,请托干预重大事项,说情打招呼,搞利益交换等。
问题表现一:以拉关系、搞“小圈子”为目的违规组织或参加饭局
相关规定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第五条,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主要表现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九条,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个人势力等非组织活动,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导致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政治生态恶化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问题表现二:以球友会、牌友会等名义违规组织或参加饭局
相关规定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第五条,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主要表现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二条,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问题表现三:以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名义违规组织或参加饭局
相关规定
《中央纪委、中组部、总政治部关于领导干部不得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组织的通知》(组通字【2022】19号)第五条,领导干部不得利用职权用公款为此类组织和活动提供赞助,不得用公款报销此类活动经费。第六条,领导干部要把违反规定参加老乡、校友、战友之间的各种联谊类活动的情况,作为廉洁自律的内容,严格自查自纠。
主要表现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二条,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第一百零三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或者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素材:纪检监察室
编辑:鲁俊辉
审核:陈玲